带图评论:锂电专利战的口水战——出自《武状元苏乞儿》
宁德时代 vs 中创新航的专利大战,有一个副本就是双方“口水战”。
但是谁也想不到其中一场“口水战”,被法院二审认定商业诋毁,被判赔220万,还要连续道歉十五天。
甚至法院还发了执行公告,直接上了热搜。(突发!目前这份执行公告已经在法院公告网上搜不到了(传送门))
看样子这个不正当竞争案,应该是2023年一审立案,2024年二审立案,2025年出结果并执行。
专利战胶着之际,湖南法院快节奏出手,迅速掀起舆论热潮,也将司法审判推向了一个新的高点!
目前根据网上披露的信息,中创新航涉及的声明内容应该是这样的:
如果说有问题,那问题应该出在,在尚无生效判决的情况下,说“利用涵盖在先公知公用技术的无创新性专利,对同行业行恶意打压之实”,是暗搓搓点了宁德时代!
这波新热点的讨论,恰逢比亚迪被群攻,从汽车圈“恒大”,到“鬼灯隐喻”,长城、吉林、广汽先后下场,围观群众热情澎湃。
对比这个声明引发的商业诋毁事件,最直观的感受是,
“迪王骂得,宁王说不得”...
1.涉诉专利无效结果
话说回来,这份中创新航的声明是2022年的,当时的背景应该还是宁德时代发起的第一波专利诉讼阶段。这一波涉及5件宁德时代的专利,在当时这些案子在无效、侵权方面都没有结果。两件涉诉的发明专利,在2023年的时候,被国知局宣告全部无效。其他则最高尚未出二审判决。
而它们被宣告全部无效的理由,其实都是公开不充分,所以技术效果难以确定。(传送门)注意,这两件可都是宁德时代索赔上亿的专利哦。
不清楚商业诋毁案的一审、二审是否注意到这两份的无效结果;当然,这两份无效决定应该都还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。
假如湖南法院认为,中创新航在2022年,在没有生效判决的前提下,就主观认为涉诉专利无创新性,构成商业诋毁。
那我就好奇:如果以后这两件涉诉专利,真的在最高院以后的行政二审中,维持专利无效,那该怎么办?
是商业诋毁,还是神预言?这是确实一个问题。
2. 商业诋毁的门槛和速度
对于这次“口水战”的副本,不得不说,涉及专利侵权的审理和专利恶意诉讼的门槛可太高了,时间可太长了。
中创新航在2022年也曾起诉过宁德时代不正当竞争,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。
不过这个案子至今没有新的消息公布,至少没有像湖南法院审的那么快。
但是,要达成恶意知识产权诉讼的门槛,还是相当之高的,最高法给出了4个构成要件。
当然了,也可以说关于恶意诉讼、恶意打压,至今“尚无生效判决”;
但是不排除,未来别家法院或者二审真的判定,恶意专利诉讼成立。
那湖南法院的判决,又该咋办?
如果等一等专利无效的案的结果,等一等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进展呢?
搞得我都不得不感叹,商业诋毁的门槛似乎有点低了...
3. 锂电专利战的新突破点在哪里?
眼下,锂电大战正酣,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:
下一个引爆点会不会来自湖南高院的专利侵权案?
2025年初,宁德时代在湖南高院起诉中创新航的专利侵权,索赔金额高达1.1亿元。
中创新航则明确回应:公司在该类型电池顶盖结构上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,不构成侵权,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。
经历了湖南高院在商业诋毁案上的“快刀斩乱麻”,外界不免要问,同一个法院,在宁德时代的专利主张上,会不会延续这种高举高打的快节奏?
是统一尺度的果断裁决,还是厚此薄彼的选择性出击,大家都在看。
锂电大战,话题多多,启示不断,我们继续保持心态,持续吃瓜!
来源:CNE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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