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能源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新规下月起实施
物业须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
自8月1日起,北京电动车充 电桩安装将更为便捷。为推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安装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发改委、市科委、市民防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推进物业管理 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》,自8月1日起实施。新规范文件要求,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充电桩安装工作,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。
《通知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,主要包括做好勘查现场、提供图纸、指认暗埋管线走向和现场施工等工作,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。如物业 服务企业不配合,社会公众可通过bjwyjb@163.com进行投诉,各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作信用记分和公开曝光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单位具有机电安装或电力总承包资质,并在安装施工中妥善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,造成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。自用充电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后期维护。租赁车位到期或不再使用充电设施的,所有权人应当及时拆除。
电动车销量大幅提速的同时,充电桩问题却越来越突出,其中小区物业不配合是一大原因。对小区物业而言,居民安装新能源充电桩,物业公司并无 实际收入,还需要配合勘查等工作,本身动力就不大。但在《通知》出台之前,并无有约束力的文件,许多业主经常遇到推搪,顺利安装是幸运,安装不畅是常态。 (记者 范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