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水
68个充电桩“时刻待命”
电动汽车充电桩,在宁波并不是新鲜事物。早在几年前,宁波市就响应国家号召,开始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示范建设,截至目前已投入2500万元资金,建立了1座电动汽车换电站、68个充电桩、2座高速服务区换电站。
“受宁波市电动汽车拥有量较少和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等因素的影响,目前这些公共充电桩利用率不高。”国网宁波客服中心主任虞昉说:“不过,不用担心,一旦国家技术标准统一,已有的充电桩只需要经过简单改造就可投入使用。”
需要指出的是,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主体并非电力部门一家。根据新近发布的《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方案》”),今后将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桩建设。电力部门主要做的是相关电力线路改造和布设等前期工作。
目前在杭甬高速上,余姚服务区和绍兴服务区均双向设置了充电设施,根据电力部门的设想,今后在宁波境内诸如杭州湾跨海大桥、慈城等高速服务区也会考虑建设充电设施。
短板
国家建设技术标准缺失
按照《实施方案》,至2015年宁波市要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,其中3689辆是私家车;今明两年宁波市将建设13座电动汽车充电站,充电架332个,交流充电桩5506个,建设速度进一步提升。
“眼下的推广仅限于数量上,车型不同,充电设施配置就不同,没有统一的国家技术标准,公共充电桩也不好建。”业内人士说,以电动汽车“特斯拉”为例,它就需要专门的充电设施,更适合个人自建。
笔者了解到,购买了电动汽车“特斯拉”的鄞州东吴镇居民俞兆,就在自家院里建了专门的充电设施,也因此成为宁波居民自建电动汽车充电站的“第一人”。
上述业内人士表示,就目前的技术而言,一辆电动汽车充一次电一般要4至5个小时,而标准统一、技术提升后,快充可以缩短至半小时或1小时左右。
扶持
按实际投资额20%补助建设
今年7月14日,国家出台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了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。其中“一号”措施就是,加快充电设施建设,制定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,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。
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武汉等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,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已出台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,比如北京明确新建及改建建设按照不低于18%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;上海对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%的财政资金支持;杭州对新能源汽车不限牌,对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20%的财政资金支持;武汉新建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20%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。
结合宁波实际,宁波市将加大财政投入,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入,按实际投资额(不含土地)给予20%的补助。与此同时,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供地、供电建设计划。
眼下,以宁波供电公司为主制定的《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充(换)电设施建设规划》初稿已基本完成。相关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将陆续启动,包括在市行政中心等机关事业单位地下停车场,新建、改建办公楼、商场、超市、公园等公共停车场适度启动一批充电设施建设,初步形成布点均衡、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。
延伸阅读
国家提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
日前,国家出台政策,多措施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
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,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,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。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、驻地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,以城市公共停车位、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,以城市充电站、换电站为补充的,数量适度超前、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。
鼓励在现有停车场(位)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。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,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。2020年前,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。
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。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点的充电模式,实现更安全、更方便的充电。
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,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、配件充电桩。
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,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,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,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。
来源:CNE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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